三台县政务网(三台社保局在什么位置)

一、2017年四川绵阳三台县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三台县政务网


因工作需要,经三台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三台县政务网http://www.santai.gov.cn/发布)。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含国家安全机关、森林、监狱、民航、铁路、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等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选调职数

选调名额:6名。

三、选调职位

二级警员职位及以上。

四、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

五、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从事基层公安工作2年以上,且已经办理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和首授警衔审批手续;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选调对象:

1.试用期内;

2.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政法体制改革生或其他规定服务年限要求);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三台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唐永超,联系电话:15196293899;传真报名电话号码:0816-5239009。

(三)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委托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三台县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三台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

1.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三台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察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录用文件或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表、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局政工部门及以上盖章);

4.无违法违纪情况(局纪检部门及所属市(州)、县(市、区)纪委盖章);

5.现实表现(局政工部门及以上盖章)。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三台县人社局备案。

八、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公安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面试比例低于1:2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选调。

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原则上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到原工作单位采取座谈等形式了解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况等。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在三台县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santai.gov.cn/)予以公示。

十一、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的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动。由于考察不合格或者选调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等出现名额空缺时,由本次选调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是否递补。

十二、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公安局、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5334933(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239027(三台县公安局)。

附件:三台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2015年四川绵阳三台县“三支一扶”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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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一支”大学生志愿者注意了,只要你在三台县三扶一支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便可以报考三台县事业单位的招聘喔,四川三支一扶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四川三台县2015年“三支一扶”招生公告”,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三台县关于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stxrsj.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

三台县2015年服务期已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三台县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愿意在三台镇乡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三)具体条件:招聘单位、名额、具体招聘范围及条件见《三台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报考时,每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本人当前所服务的单位。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8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现场报名(县政务大楼七楼,联系电话:5332323),并填写《三台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考生持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 2015年12月2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情况、岗位招聘人数和本地实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及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5332323(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

附件:

1.三台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三台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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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台社保局在什么位置

三台社保局在三台县梓州干道政务大楼。

内部机构有:办公室(法规信访办公室)、社会保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与工资福利股、劳动关系股、就业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规划财务股(项目与信息办公室)、基金监督股、人事政工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扩展资料:

三台社保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区域人力资源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创业、就业援助等相关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本地化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事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培养及管理工作。

(八)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培育、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行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县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

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的拟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负责外资、外国企业驻三台机构的中方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行政机关的评选表彰和向国家、省、市推荐表彰对象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标准和对象。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奖励、交流、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各镇乡、县政府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做好农民工的有序输出、培训和服务工作。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管理办法,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十四)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劳动监察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

(十六)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三台县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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